广州讨债公司浅谈“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”
案例: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,并打下借条,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。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,故意将“张宗祥”写成“张宗样”。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。到还款期后,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,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。无奈之下,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。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,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。
鉴于种种无意笔误或者故意的“笔误”,陈志群律师提示公众:在出具或者收到对方出具的借条时,一定要严格审核一下借条内容,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。至于类似笔误的借条,不同案件的情况不同,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从中找出应对策略,陈志群律师在已经撰写发布的其他文章当中已有所体现,建议直接查阅,在此不再赘述。